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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负责人7条职责

时间:2024-08-20 来源: 网络 阅读:

非煤矿山负责人的七条职责主要如下: 一、安全管理职责 1. 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每个岗位都清楚自己的安全职责,通过制定安全目标、考核标准等方式,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矿山整体安全水平。 2.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根据矿山实际情况,制定涵盖生产、设备、人员等各方面的安全规章制度,如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同时,针对各类设备和作业活动,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正确操作,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二、安全投入职责 3.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 负责制定矿山安全教育培训方案,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安全法规培训等,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 确保矿山在安全设施建设、设备维护更新、安全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等方面的投入充足,并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真正发挥作用,为矿山安全生产提供物质保障。 三、监督检查职责 5. 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领导矿山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工作,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同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四、应急管理职责 6.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结合矿山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应急响应程序、救援措施等。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 7.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工作,并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同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